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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江苏省首次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开展电力直接交易,发电企业、电力用户通过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提供的交易平台,集中申报电量、电价,根据竞价规则达成交易。
此次交易发电企业申报电量达到66.5亿千瓦时,电力用户申报电量64.81亿千瓦时,实际成交电量50亿千瓦时,达成交易合同71笔,成交规模创下平台集中交易、边际出清方式的全国之最。
本期电力急先锋带你走进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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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电力集中竞价交易规则(试行)》(附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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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小时竞价,69家用户和电厂参与,成交电量50亿千瓦时,节省成本1.075亿元……这组数据基本勾勒出9月13日我省首次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进行的电力交易的特性,而这次交易成交规模也创下平台集中交易、边际出清方式的全国之最。
13日上午,省经信委、省能监办、电力交易中心、两家用户和两家电力企业代表早早来到设在江苏电力交易中心二楼的开标室。9时整报价开始,省内53家电力用户、16家发电企业纷纷申报各自电量、电价,期间有的企业不时修改报价。11时整申报结束。省经信委、省能监办、电力交易中心三方分别输入密码,竞标结果随之揭开面纱:购方成交41家,卖方成交12家;成交71笔,成交电量50亿千瓦时,均价每千瓦时降低0.0215元。其中12家用户、4家电力企业竞标无效。一片掌声中,省经信委有关人士表示,这个结果符合各方意愿,说明买卖双方报价都很理性。
此次交易通过集中交易、边际出清方式形成最终价格。"用电企业希望的让价,从高到低形成一个曲线,发电企业可让的价格,从低到高也形成一个曲线,两条曲线逐渐逼近,交易逐笔达成,曲线边缘接近或交汇处的价格,就是本次交易的成交价。"江苏能源监管办人士解释,集中竞价交易有效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按此次交易江苏电力用户购电价格平均降低0.0215元/千瓦时计算,累计降低购电成本1.075亿元。
"以往双边协商的电力交易方式就像市场买菜,面对面砍价,最终的成交价格没有参考,现在大家一起买,价格完全由市场决定。"南京中电熊猫集团厂长李广圣说,此次电力交易公司购买到1.4亿千瓦时电量,一下省了近300万元。
"对于发电用户等市场主体来说,参与市场化交易还是个新鲜事,大家都不熟悉。"江苏省经信委电力能源处处长吴雷说。据介绍,此前江苏省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之间的交易都是以面对面的双边协商的方式进行,效率低下。而本次采用交易平台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交易双方只需要在平台上各自申报交易需求,便可以在短时间内,根据规则匹配后达成交易。
此次交易包括公告发布、交易申报、交易出清、安全校核、结果发布等环节,省内53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优质电力用户以及16家拥有大容量高效环保机组的发电企业参加。发电企业中拥有100万千瓦和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60万千瓦级超超临界机组可参与本次交易,电力用户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已通过审核公示并参与了双边协商交易的用户,用电电压等级在110千伏及以上,年用电量在两亿千瓦时规模以上。
"用电企业希望的让价,从高到低形成一个曲线,发电企业可以让的价格,从低到高也形成一个曲线,两条曲线逐渐逼近,交易逐笔达成,曲线边缘接近或交汇处的价格,就是本次交易的成交价格。"江苏能源监管办市场监管处处长季刚勇说。
此次交易,让企业用电成本有效降低。交易数据显示,此次电力交易江苏电力用户购电价格平均降低0.0215元/千瓦时,降低购电成本1.075亿元。
"以往双边协商的电力交易方式就像市场买菜,面对面砍价,最终的成交价格没有参考,现在不一样了,大家一起买,价格完全由市场决定,心理有底了。"昆山龙腾光电公司副总经理杨能昌说。此次电力交易,该公司申购了5300万度电量,最终全部交易,一下子省了114万元。
"据介绍,江苏如此大规模的开展平台集中竞价、边际出清的模式,在国内尚属首次,可以有效地检验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并提升市场主体支持改革、参与市场的积极性。"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冯迎春说。
江苏电力直接交易自2012年开始。2016年4月份,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电网公司的决策部署,按照依托电网企业组建相对独立交易机构的要求,结合江苏发展实际,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正式成立,这是江苏落实中央重大改革部署,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关键性一步,对于加快电力市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此次平台集中交易前,2016年江苏电力直接交易达534亿千瓦时,参与直接交易的用户达到1012家,覆盖全省多家大型工业企业、战略新兴和高新技术企业。用户侧平均降价2.6分/千瓦时,节约购电成本约14亿元,有力推进了江苏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释放了改革红利。
为做好此次集中竞价交易工作,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持续完善交易平台相关功能,及时完成全部准入用户在交易平台的注册建档工作,配置了计划、交易、结算单元、结算公式等,有效保证了江苏直接交易的顺利开展;同时,着眼市场主体需求,研究编制直接交易操作指南、电力交易平台操作说明等,超前做好市场主体平台应用培训,方便用户迅速掌握直接交易各环节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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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能源监管办会同省经信委、省物价局印发了《江苏省电力集中竞价交易规则(试行)》明确了交易组织、交易出清、交易执行、交易结算、交易监管等事项。特别对电力交易监管如滥用市场力操纵市场、交易电量违约等违规行为处理都作了详细的规定。这清晰的释放出一个信号,就是市场化交易在尊重市场行为的同时,必须按规则行事,交易各方务必要学会尊重规则,自觉遵守规则",季刚勇介绍说。
"本次交易充分体现了交易平台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优势,极大的方便了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达成交易过程,简化了交易各环节流程;同时全程以公开透明的方式运作,规范了电力直接交易各方的市场行为,培养了市场主体主动参与电力市场竞争的习惯,为江苏电力市场化改革丰富成果、积累经验,是江苏电力市场化建设迈出的坚实一步。"吴雷说。(来源:央广网)
【政策推动】
1.《关于开展2016年进一步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能监办发布《关于开展2016年进一步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表示江苏省直接交易电量规模拟由220亿千瓦时扩大到550亿千瓦时以上,新增直接交易电量330亿千瓦时以上。2016年新增直接交易采取保持电网购销差价不变的方式执行。原来的220亿千瓦时电量仍按原合同继续执行。
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开展2016年进一步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市经信委,省电力公司,各发电集团江苏公司,省国信集团,各有关电厂:
展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直接交易试点是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推电力市场化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稳增长、调结构的有效措施。经与有关部门研究,并经省政府同意,决定进一步扩大江苏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规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江苏省直接交易电量规模拟由220亿千瓦时扩大到550亿千瓦时以上,新增直接交易电量330亿千瓦时以上,其中第一阶段双边协商规模为300亿千瓦时,第二阶段集中竞价交易工作另行专项部署。2016年新增直接交易采取保持电网购销差价不变的方式执行。原来的220亿千瓦时电量仍按原合同继续执行。
二、全省30万千瓦以上燃煤机组容量为6442万千瓦,各发电企业可参与直接交易的电量为本单位3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容量占全省总容量的比例乘以新增直接交易电量,最多不超过容量占比的5%。(即各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电量的上限为:3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容量×300/6442×1.05)
三、为增强市场主体竞争意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全省电力用户申请电量按照总量400亿千瓦时上报,根据各市2015年的全社会用电量占比初步分配(见附件1),成交电量取决于用户与发电企业协商情况,如意向电量超过300亿千瓦时,则将发电企业协商电量等比例压缩至300亿千瓦时。新增直接交易电量既可以满足已参与试点企业的需求,也可以用于新申请用户。请各市按照《关于组织申报参与电力直接交易扩大试点用户的通知》(经信电力[2014]297号)要求,做好用户的组织申报和初审工作,于3月22日前将电力直接交易试点用户汇总表(附件2)和新增推荐企业申报材料上报省经信委、江苏能监办。
四、组织工作安排:(1)省经信委会同江苏能监办、省物价局组织有关行业专家对各市上报的电力用户进行审查,确定准入用户名单并于网站公示。(2)通过公示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就交易电量和交易价格进行双边协商并签订交易意向书,各市经信委和各发电企业汇总交易意向书上报省经信委、江苏能监办。(3)省有关部门对上报的直接交易意向电量进行审核和安全校核,确定各交易主体的新增直接交易电量。(4)电力用户、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于4月底之前完成直接交易合同的签订工作。
省经信委江苏能源监管办省物价局
2016年3月11日
2.《江苏省电力集中竞价交易规则(试行)》
为进一步推进江苏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工作,充分引入竞争,丰富交易手段,近日,江苏能源监管办会同省经信委、省物价局联合印发了《江苏省电力集中竞价交易规则(试行)》。
该规则共分七章三十四条,对交易组织、交易出清、交易执行、交易结算、交易监管等方面作了详细的规定,具有较强的方向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江苏自2012年起开展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工作,经过四次扩围,2016年直接交易双边协商规模已达到535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10.46%,年减轻工业企业负担12亿元以上,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但仍存在交易模式单一,行政干预过多等问题。该规则的出台,将通过交易平台方式,组织电力用户、发电企业等开展年度、季度、月度等集中竞价交易,按照"价格优先、容量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顺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实现电能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促进资源优化配置,进一步推进江苏电力市场建设工作的开展。
根据工作计划,江苏将在迎峰度夏后适时开展电力直接交易平台集中竞价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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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电力集中竞价交易规则(试行)》(附全文)
【江苏成全国第二个开展电力竞价交易省份】
日前,江苏能源监管办会同江苏省经信委、物价局联合印发了《江苏省电力集中竞价交易规则(试行)》。根据《规则》,江苏省将组织电力用户、发电企业等开展集中竞价交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关负责人透露,江苏省迎峰度夏任务结束后,相关交易平台的集中竞价试点将陆续展开,届时,江苏省将成为继广东省之后,全国第二个开展电力竞价交易的省份。
2015年,江苏省全社会用电量达到5114万千瓦时,今年电力直接交易规模达到535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0.46%,减轻工业企业用电负担每年超过12亿元。有分析人士指出,此次集中竞价交易规则的出台,标志着江苏省电改继续大步向前迈进。
8月16日上午,广东省电力交易中心完成了今年第6轮集中竞争交易,最终结算平均价差为-43.38厘/千瓦时。按照全网总成交电量35.5亿千瓦时计算,此轮交易共释放电改红利约1.5亿元,售电公司共计竞得电量26.93亿千瓦时,占总成交量比重76%。相比7月份第5轮交易情况,本轮电力竞价规模进一步扩大,同比增加8.9亿千瓦时,售电公司共计竞得电量26.93亿千瓦时,占总成交量比重76%。
有了广东前6轮的竞价经验,江苏省在制定相关政策时,整体沿袭了广东的交易模式。《规则》要求,江苏省经信委、江苏能源监管办根据年度直接交易电量总量确定集中竞价电量规模、电力用户及发电企业申报电量上限,由电力交易平台发布。集中竞价交易采用交易双方分别申报交易电量和价差的形式,按照"价格优先、容量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发电企业申报上网价差时,以参加直接交易的机组上网电价为基准,电力用户以自身执行的目录电度电价为基准。
交易规则方面,《规则》在报价排序上同样采用"价格优先原则",对发电企业申报价差由低到高排序,电力用户申报价差由高到低排序。最低价差的发电企业与最高价差的用户匹配,依次类推直至匹配电量达到公布的集中竞价交易电量规模或者一方可成交的电量全部匹配完。成交价差为配对双方价差的算术平均值。
然而,在交易出清方式上,《规则》中相关内容与广东省现行的出清方式有所不同。一方面,《规则》取消了广东省实行的价差返还机制,成交均价直接等于用户与电厂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另一方面,《规则》在采取广东省现行高低匹配价差对出清方式的同时,引入了边际统一出清方式,两种形式共同使用,交易所每月公布两种出清形式所占比重。
中电联规划发展部张卫东曾撰文指出,高低匹配差价对出清方式会在一次集中竞价交易中形成数量巨大、成交价格不一的子交易,使得集中竞价交易的信息公开难度增加,交易参与方之间的无效博弈增大,可能影响交易平台的公平、公正。上述人士称,江苏省《规定》将两种方式相结合,二者的差异会在交易试点中逐渐显现,使其他试点区域在交易规则的制定与管理上得以有所参考,少走弯路。
有电力行业分析师表示,近期内电改相关文件发布,包括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输配电价改革、京津唐直接交易规则以及此次的江苏省竞价交易规则,可以感受到各地电改正在稳步推进。作为2015年全国GDP排名最靠前的两个省份,广东与江苏地区推进集中竞价交易试点,对当地大工商业用户减负明显,并将为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提供宝贵经验。(来源:中国能源报)
【回顾江苏直购电】
江苏是全国首批开展电力直接交易试点的省份之一,于2012年3月1日正式开始直接交易试点,共有8家电力用户和8家发电企业参与直接交易试点。
2013年试点完成交易电量12.83亿千瓦时,用户到户电价比现行目录电价降低约2.6分/千瓦时,全年减少电费支出约3400万元。
2014年5月12日,2014年度江苏电力直接交易扩大试点用户申报工作正式启动,交易规模扩大到95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2%。江苏省经信委、能监办、物价局制定了《江苏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暂行办法》和《江苏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扩大试点工作方案》。
《江苏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暂行办法》规定,电力用户的准入条件为用电电压等级在110千伏及以上的大型工业企业,并逐步扩大到10千伏工业用户;发电企业的准入条件为单机容量在60万千瓦及以上火电企业。直接交易采取双边协商或交易平台竞价两种模式进行,先期暂定采取双边协商的模式,由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自主寻找交易对象,自主协商达成交易意向。
《江苏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扩大试点工作方案》规定,年度直接交易电量规模暂按全社会用电量(扣除燃气机组发电量)的2%安排,今后根据用电量的增长逐年递增。2014年安排95亿千瓦时(其中包含已实施的直接交易电量13.16亿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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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电力集中竞价交易规则(试行)》(附全文)
电力急先锋:江苏拟年内开展电力竞价交易 静待售电侧放开
2014年12月10日,江苏能监办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度电力直接交易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2015年签订的年交易电量由两个部分组成:一部分为2015年上半年交易电量,按省下达的年度交易电量扣除2014年下半年已完成交易电量的剩余电量计算,交易价格按2014年签订的合同价格不变;另一部分为2015年下半年电量,按2014年下半年的交易电量计算,交易价格由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自主协商确定。
【延伸: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揭牌】
4月18日上午,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成立大会暨揭牌仪式在南京举行。这是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落实中央深化电力体制改革部署,推动构建有效竞争的江苏电力市场实施的重大举措。该公司是华东地区首家成立的电力交易中心,也是全国首个大型省级受端电网交易中心。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共同为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揭牌。
江苏是经济大省、用能大省,各类电力交易总量均位于全国前列。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成立,有利于促进江苏电力市场公平交易,推动形成有效的市场竞争机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实现电力资源优化配置,推动江苏电力和能源工业可持续发展。
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成立后,在业务上与电网企业其他业务分开,在财务上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在运营上按照政府批准的章程和市场规则提供交易服务,将有力促进江苏电力市场化改革进程,有效释放改革红利。同时,将为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等市场主体搭建流程规范、运作透明、功能完善、便于监管的交易平台,提供公平高效的优质服务,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市场效率,满足全省日益增长的电力交易需求。
当前,江苏正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着力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成立将为加快江苏产业升级,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构建有效竞争的江苏电力市场体系提供组织保障和技术支撑,为创建强富美高的新江苏贡献一份力量。
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成立后,将不断完善运行模式、工作机制和业务流程,主动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市场主体合法利益,让政府放心、让客户满意。
江苏省政府、省经信委、江苏能源监管办有关领导,发电集团、重要电力客户有关负责人,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等参加揭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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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电力集中竞价交易规则(试行)》(附全文)
电力急先锋:江苏拟年内开展电力竞价交易 静待售电侧放开
【政策大爆发 售电如何突出重围】售电一周要闻(0905-0909)
售电每日要闻-2016.09.13